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典型案例-顾成军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侵权纠纷

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典型案例包括销售过期食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检验的肉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以下是对这些典型案例的详细分析:

一. 销售过期食品

  • 案例概述:如甘井子区东山街美美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该超市销售货架上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和金汤肥牛面均已超过保质期。
  •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处理结果:被责令改正,没收过期食品,并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案例概述:如西岗区鑫瑞家便利超市在“美团外卖”网站上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
  •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处理结果:被责令改正,并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 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案例概述:如瓦房店市共济街道玉莹美容院通过微信购买“一只猫咖啡”,并按照减肥咖啡进行销售。经检测,该咖啡含有西布曲明,是非食品原料。
  •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理结果: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 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案例概述:如庄河市太平岭乡腾飞蔬菜店二部的菠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 处理结果:被责令改正,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 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检验的肉类

  • 案例概述:如漳州某某职业学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及采购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 法律依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 处理结果:被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及违法采购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 案例概述:如申某富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其中涉及生产、销售假冒牛肉制品和假芝麻香油;曾某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中涉及在减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付某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中涉及在米粉生产过程中添加硼砂;张某玉、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中涉及在腊肉生产过程中喷洒敌敌畏。
  •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处理结果: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这些案例表明,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的观点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