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违法所得扣除成本的依据-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知识产权

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违法所得应扣除原材料和进货价款等直接成本,但不扣除房租、人工、物流等其他费用。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违法所得的计算原则

  1. 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原来的“销售金额”修改为“违法所得”,旨在体现定罪量刑标准的调整,即从销售所得数额调整为销售获利数额。这一调整需要结合立法原意和体系解释来确定违法所得的具体含义。在侵犯知识产权罪中,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销售金额这三个概念界限分明,违法所得应理解为销售利润,扣除直接成本。

  2. 法益侵害角度: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主要法益是商标管理秩序和权利人的商标权利。违法所得的界定应从侵犯商标管理秩序的角度进行理解,限定在售假环节获取的直接收益。因此,原材料和进货价款作为售假行为的直接成本应予以扣除,而房租、人工、物流等费用则不属于售假环节的直接获利,不应扣除。

二. 具体扣除项目

  1. 原材料和进货价款:这类成本是售假行为的直接投入,与非法经营数额不同,应予以扣除。因为违法所得关注的是销售获利,而非销售金额或非法经营数额。

  2. 房租、人工、物流等费用:这些费用属于场地、工具性质的投入,与售假行为的直接获利无关,因此不应扣除。它们并不直接反映法益侵害的程度,而是犯罪活动的间接成本。

三. 法律依据与实务操作

  • 法律依据:虽然刑法及司法解释未直接规定违法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但根据立法原意、体系解释及法益侵害原则,可以明确违法所得应扣除原材料和进货价款等直接成本。

  • 实务操作:在实务中,司法机关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严格遵循上述原则,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违法所得应扣除原材料和进货价款等直接成本,但不扣除房租、人工、物流等其他费用。这一计算原则既符合立法原意和体系解释,也体现了法益侵害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