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为了完成任务让员工购买近效期药品算违法。
一. 法律分析
药店为了完成任务让员工购买近效期药品,这种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名义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药店以售卖近效期药品完不成情形为由,克扣员工工资,甚至要求员工自己购买近效期药品,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这一基本原则。
二. 具体规定
虽然在此问题中未直接提及具体法条,但根据劳动法的一般原则,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规定。药店的行为,实质上是以一种不合理的方式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这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三. 实际案例
如问题中所描述的案例,河南某地两位药店店员因卖不完近效期药品被要求自己买单,导致工资被扣甚至还需要倒补给公司。这一事件被反映到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药店如此做法属于违法行为。这也进一步印证了药店让员工购买近效期药品是违法的。
四. 我的观点
药店应当通过合理的管理方式处理近效期药品,而不是将责任转嫁给员工。例如,可以设定专人负责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合理进货和摆放,及时退换和沟通等。这些措施既能有效避免近效期药品的积压,又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药店也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近效期药品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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