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活动中不允许限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法规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规依据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明确规定了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
二. 具体规定
- 通知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
- 同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三. 法规目的
-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综上所述,招标活动中不允许限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法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