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村合居是自愿吗-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婚姻家庭

并村合居并非完全自愿,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具体来说:

  1. 政策底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试点地区原则上不得开展合村并居,严禁违背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不得强迫农民“上楼”。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并村合居必须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能强制进行。

  2. 法律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因整治而改变,“撤村并居”等行为的实施,必须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公共利益,且需经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民主决策。这一法定程序既是对农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防范“少数人说了算”的制度保障。

  3. 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判断“撤村并居”是否合法,需紧扣“程序合规”与“意愿真实”两大核心维度。从程序看,合法的整治项目必须完整履行法定流程,包括整治规划、搬迁方案等批准文件,且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程序。从意愿看,“农民自愿”应是基于充分知情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被隐瞒、被施压下的“被自愿”。

综上所述,并村合居并非完全自愿,而是需要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农民对并村合居有异议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