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 报警后 警察有没有义务让受害人去做伤情鉴定-汪涛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侵权纠纷

您好,当您遭到打击并报警后,警察确实有义务在必要时让受害人去做伤情鉴定。这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会及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伤情鉴定的必要,他们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您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警察拒绝或拖延为您做伤情鉴定,这属于未依法履行职责,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该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内部的督察部门投诉,或者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监督并要求下级机关依法安排伤情鉴定。

此外,您还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机关不安排伤情鉴定的不作为行为提出复议申请。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安排伤情鉴定的职责。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与被打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警察在受理案件后,有责任根据案件情况为您安排伤情鉴定。如果遇到拒绝或拖延的情况,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