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86条规定-肖响华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一.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 法律解读

  • 该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将面临法律责任。
  •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将对其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 实际影响

  • 这一规定确保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 对用人单位而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违反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我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