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自己所拍的照片有什么权利吗-康鹏程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侵权纠纷

公民对自己所拍的照片享有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而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当你拍摄一张照片时,你作为创作者,就自动拥有了这张照片的著作权。

具体来说,你对所拍照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表权:即决定照片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 署名权:即在照片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表明自己是照片的创作者。
  3.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照片的权利。
  4.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照片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照片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照片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照片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照片或者将照片以展览的手段予以公开的权利。
  9.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照片,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照片的表演的权利。
  10.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照片等的权利。
  11. 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照片,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照片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照片,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照片的权利。
  13. 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照片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 改编权:即改变照片,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 翻译权:即将照片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 汇编权:即将照片或者照片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此外,你还享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未明确列举的权利,包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权利都是法律赋予你的,作为照片的创作者,你可以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并保护你的照片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