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
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
- 涉密人员需满足政治、品行、能力和国籍等基本条件。例如,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并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得任用或聘用为涉密人员。- 例如,一个品行不端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显然不适合担任涉密工作。
有特定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 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人员,以及参与过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或间谍组织活动的人员。- 例如,一个曾因盗窃被判刑的人,由于其刑事犯罪记录,不得担任涉密工作。
有严重违反保密规定或职业操守记录的人员:
- 如曾因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因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务(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人员,以及因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的人员。- 例如,一个曾因违反保密规定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公务员,在规定的年限内不得再次担任涉密工作。
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情形的人员:
- 如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有密切联系或复杂利益关系的人员,患有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保密职责的人员,以及存在较大数额的经济纠纷或严重债务危机可能因经济利益诱惑而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人员。- 例如,一个与境外机构有密切联系的人,由于其可能存在的境外利益关联,不得担任涉密工作。
我建议,在任用或聘用涉密人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严格的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确保涉密人员的忠诚度和可靠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