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500条规定原文-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合同纠纷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原文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该法条明确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即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存在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并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公平、诚信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