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承诺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行政纠纷

虚假承诺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是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接下来,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虚假承诺与行政许可的关系

  1. 行政许可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 虚假承诺的影响: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做出了虚假承诺,那么这种承诺就构成了欺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正确判断,从而可能获得本不应获得的行政许可。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在此情况下,虚假承诺即属于“欺骗”这一不正当手段,因此,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该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撤销。

三. 撤销的程序与后果

  1. 撤销程序:行政机关在发现行政许可决定是基于虚假承诺作出的后,应当启动撤销程序,通知被许可人,并说明撤销的理由和依据。
  2. 撤销后果:行政许可被撤销后,被许可人基于该许可取得的利益将不再受法律保护,且可能需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公司为了获得某项行政许可,向行政机关提供了虚假的财务报表和业绩数据。行政机关在审查时未发现这些虚假信息,并颁发了行政许可。后来,行政机关在复查或接到举报后发现了这一虚假承诺的事实。此时,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该行政许可决定。

我建议,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人而言,应当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应当加强审查力度,确保行政许可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