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没有直接的前身法。该法是于2020年6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全新的法律。它旨在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在此之前,虽然我国有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分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但这些规定和实践主要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党内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这些规定和实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参考,但并不能说某一部特定的法律就是其前身法。
因此,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的一部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