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通知撤销案件书可以不撤销案件吗-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行政纠纷

公安机关对于通知撤销案件书,并非可以不撤销案件。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若发现无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应当撤销案件的。撤销案件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需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其次,当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会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这一决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味着基于该立案的侦查等活动将停止。因此,一旦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除非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否则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再重新立案侦查。

再者,对于被害人而言,若对撤销案件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复核,或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在撤销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撤销案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若公安机关违反规定不撤销案件,或者撤销案件存在错误,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追究。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于通知撤销案件书,并非可以不撤销案件。撤销案件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需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确保撤销案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若对撤销案件决定有异议,被害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或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