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被告二人 其中一人与原告签订调解书 如不履行还能追加另一被告么”,我的回答如下:
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调解书仅由其中一名被告与原告签订,且该被告不履行调解书,原告通常不能直接追加另一名被告承担责任,除非有特定条件满足。
分析说明:
合同相对性原则:调解书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调解书仅由一名被告签订,那么该调解书的约束力通常只及于该被告,而不及于其他未签字的被告。
共同债务或连带责任:然而,如果两名被告在原始纠纷中共同承担了债务或存在连带责任,那么即使只有一名被告与原告签订了调解书,另一名被告也可能因为共同债务或连带责任而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这需要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两名被告之间存在共同债务或连带责任。
法律程序:如果原告希望追加另一名被告,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来寻求法院的裁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支持原告的追加请求。
法律建议: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纠纷或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