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第三十六条规定-陈文杰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侵权纠纷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 例如,如果某餐饮申请者为了获得许可,故意隐瞒了其经营场所的卫生问题或提供了虚假的卫生状况报告,那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后,将不会受理其申请或给予许可,并且会给予警告。同时,该申请者在接下来的1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2.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 例如,某餐饮申请者通过贿赂相关官员,非法获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一旦这一行为被揭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撤销其许可证,并且该申请者在接下来的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我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面临法律责任和许可限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