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是怎样叙述的-张时阳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叙述如下: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这一法条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及相关人员应采取的措施和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受伤要抢救并报警,没争议的小事故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报警处理。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到你,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