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实需要业主的同意。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遵循以下要点:
投票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人数过半数的同意。这一规定确保了业主委员会的广泛代表性和民主性。
入住率和业主人数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应达到50%以上,或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同时,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的户数比例也应达到50%以上。
成立程序:
综上所述,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严谨而民主的过程,需要满足法定的投票要求、入住率和业主人数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筹备、召开大会及备案登记。如果你在这一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