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劳动纠纷

统计造假确实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具体来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它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因此,将“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统计造假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为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以及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等。同时,对统计造假失察也是违纪行为,如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或者统计数据严重失实而应当发现却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予纠正等。

对于统计造假和对统计造假失察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以及造成后果,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从警告直至开除党籍。这一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以及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实际工作角度来看,统计造假都属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必须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