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之1是-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20 婚姻家庭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这些条件是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明确规定的:

  1. 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他们必须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或者其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这意味着,如果烈士的父母、抚养人或配偶因为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工作,或者他们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那么他们就有资格享受定期抚恤金。

  2. 烈士的子女:子女必须未满18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8周岁但因为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这一条件确保了烈士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因残疾或正在接受教育而无法自立的成年子女,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3. 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这些兄弟姐妹必须未满18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8周岁但因为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烈士家庭全面关怀的原则,确保烈士生前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在其牺牲后能够得到继续履行。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烈士遗属,都可以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定期抚恤金。经过审核确认后,他们将获得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并凭此证领取定期抚恤金。这一制度旨在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国家对烈士及其家庭的崇高敬意和深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