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的遗属条件-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婚姻家庭

关于死亡抚恤金的遗属条件,这主要涉及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以及病故军人遗属。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详细梳理的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一、政策依据

  1.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2.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

二、申请条件

对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

  1. 父母(抚养人)、配偶:

    • 无劳动能力;
    • 无生活来源;
    • 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2. 子女:

    • 未满18周岁;
    • 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费来源。
  3. 兄弟姐妹:

    • 未满18周岁;
    • 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烈士、军人生前供养。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性别要求:无性别限制,男女遗属均可申请。
  2.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遗属均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与所需材料

  1. 申请流程:

    • 遗属需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
    •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转报至县区(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批。
  2. 所需材料:

    •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身份、申请理由);
    • 相关证明文件,如《烈士光荣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 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证明,包括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是否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
    • 对于特定情况的遗属,如因身体残疾无法靠自身劳动生存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证明;已满18周岁但上学无生活费来源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的证明;
    • 《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享受定期抚恤审批表》(由乡级提供);
    •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五、实施机构

  1. 受理机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 决定机构:县区(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综上所述,死亡抚恤金的遗属条件主要关注遗属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符合条件的遗属可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供审批。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