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起诉退伍军人现役期间多发补助,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具体是否受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断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法院就应当受理。
- 在这个案例中,部队作为原告,退伍军人作为被告,多发补助作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如果满足上述条件,法院理应受理。
诉讼主体资格:
- 部队作为原告,需要证明其是合法的诉讼主体,通常这不会成为问题,因为部队是依法成立的组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退伍军人作为被告,其身份也是明确的,因此诉讼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障碍。
诉讼请求和事实:
- 部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退伍军人在现役期间确实多发了补助,这包括相关的财务记录、发放记录、证人证言等。
- 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比如要求退伍军人退还多发的补助,或者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等。
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其他与案件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部队和退伍军人能够就管辖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一个双方都认为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部队起诉退伍军人现役期间多发补助,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具体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如果部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和事实,并且选择了正确的管辖法院,那么其诉讼请求就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