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开庭时,即使原告请了律师,原告本人仍然需要说话,但具体说话的内容和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明确结论:原告在开庭时应当积极参与,包括陈述自己的观点、回答仲裁庭的询问等,律师则会负责法律专业方面的阐述和辩论。
接下来,详细分析:
原告的基本陈述:开庭初始,原告通常需要简要陈述自己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这是原告向仲裁庭表达自己诉求的重要环节,即使请了律师,原告也应当亲自进行这部分陈述,以便仲裁庭更直接地了解原告的立场和诉求。
回答仲裁庭询问:在庭审过程中,仲裁庭可能会就案件相关事实向原告提问。这时,原告需要如实回答,以便仲裁庭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律师虽然可以协助原告准备回答,但原告本人应当亲自回答仲裁庭的询问。
律师的专业阐述:律师在开庭时主要负责法律专业方面的阐述和辩论,包括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引用相关法律法规、阐述原告的法律观点等。这部分内容通常较为专业,由原告本人进行阐述可能较为困难,因此由律师代为阐述更为合适。
原告的补充陈述:在律师阐述完毕后,原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陈述,以强调自己的观点或补充律师未涉及的内容。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开庭时,原告请了律师也需要说话。原告应当积极参与庭审过程,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回答仲裁庭的询问,并在必要时进行补充陈述。律师则负责法律专业方面的阐述和辩论,协助原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