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四年后 发现罪犯还有罪行 属于漏罪吗-孙树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刑事辩护

刑罚执行完后四年,发现罪犯还有罪行,确实属于漏罪。对于这一情况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处理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虽然此条未直接提及“刑罚执行完毕后”,但为理解后续处理原则提供了基础。
  • 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对于刑罚执行完毕后才发现漏罪的情况,司法实践中遵循的原则是,对漏罪进行独立审判,并根据审判结果决定是否重新计算刑期或采取其他措施。若需并罚,则依据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执行,但已执行的刑期不再从新的总刑期中扣除。

二、处理流程

  1. 发现漏罪: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及时报告。
  2. 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
  3. 提起公诉: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人民法院对漏罪进行独立审判,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 执行:根据判决结果,若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且需要执行,则由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执行。若漏罪刑罚轻于已执行的刑罚或无需并罚,则可能不涉及新的刑罚执行问题。

三、特殊情况说明

  • 构成累犯的情况:若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对于漏罪,若符合累犯条件,在对漏罪进行量刑时,应考虑累犯这一从重处罚情节。

四、结论

综上所述,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罪犯还有罪行,确实属于漏罪。对于这一漏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审判,并根据审判结果决定是否重新计算刑期或采取其他措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合理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