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承揽工程违法吗-唐建根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合同纠纷

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承揽工程是违法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是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不同的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以及开除党籍等。
  2. 实际案例:

    • 以王某某为例,其作为某县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学校广场建设工程项目交给无工程承建资质的姐夫承揽,且该工程项目未通过公开方式招标。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并受到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 另一案例中,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西溪南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秋发,在组织实施水库移民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及部分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个人擅自决定将相关工程交给亲友承建,同样受到了开除党籍的处分。
  3. 行为性质:

    • 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承揽工程,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侵害了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给党的事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4. 法律建议:

    • 作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 对于发现的类似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承揽工程是违法的,不仅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还会损害个人声誉和公共利益。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