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能否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合同纠纷

调解书可以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但并非必须,调解协议上的地址同样可以认定为被送达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具体分析如下:

一. 调解书的送达方式

  1.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作用: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为确保诉讼文书能够准确、及时送达而向法院提供的送达地址,并承诺该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以便后续文书的送达。

  2. 调解协议上的地址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即视为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包括其中的送达地址。本案中,光某在调解协议上的签名,即可视为对送达地址的确认。

二. 送达方式的选择

  1. 优先使用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果当事人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且该地址仍然有效,法院通常会优先选择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进行送达。

  2. 调解协议上地址的适用性:如果当事人未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地址,或者填写的地址无法送达,但调解协议上明确了送达地址,那么该地址同样可以作为有效送达地址。本案中,光某未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但调解协议上有其签名确认的地址,因此该地址可以作为送达地址。

三. 结论

综上所述,调解书可以根据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但如果调解协议上已经明确了送达地址,且该地址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同样可以根据调解协议上的地址进行送达。这样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公告送达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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