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利用影响力承揽业务是违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从公务员法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角度来看
公务员法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并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不得有的行为,其中包括“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这意味着公务员利用影响力承揽业务,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因为承揽业务往往涉及营利性活动。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明确指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会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
二. 从建筑法的角度来看
- 如果是在建筑领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承揽项目,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以及禁止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
- 这意味着,即使不是公务员,任何个人或单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承揽建筑项目也是违法的。公务员利用影响力承揽建筑业务,同样会触犯这一规定。
三. 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角度来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这意味着,如果公务员利用影响力承揽业务并涉及受贿行为,还可能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我建议公务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影响力承揽业务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