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构成滥用职权罪吗-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作为实行犯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如教唆犯或帮助犯。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界定

滥用职权罪是一个特定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罪名,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滥用职权罪的关系

  1. 不能作为实行犯:由于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自然无法作为实行犯构成此罪。这是因为他们通常没有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也不负责处理公共事务,因此不具备滥用“职权”的前提。

  2. 可以成为共犯:虽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实行犯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如果他们教唆、帮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那么他们可以被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劝导、说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实施滥用职权行为,此时两人的行为已经形成密不可分的整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被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同时,滥用职权罪的相关法条也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不能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作为实行犯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如果他们教唆、帮助或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实施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那么他们仍然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活动。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