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协议未履行的情况下 债权人能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判决书-吕巧梅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经济纠纷

在以房抵债协议未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判决书。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原理:

    • 债务更新与新债清偿:以房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新债成立同时旧债消灭;也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新债与旧债并存。若未明确约定消灭旧债,一般认定为新债清偿。
    • 新债清偿下的权利:在新债清偿情况下,若新债未履行,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原债务。
  2. 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选择请求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
  3. 实践应用:

    • 在实际案例中,如甲乙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后,甲未履行过户手续,乙有权根据原借贷关系继续要求甲还款,前提是该协议被认定为新债清偿而非债务更新。
    • 另一案例中,綦某与种某之间的以房抵债协议未实际履行,种某成功诉请法院解除协议并要求綦某履行原债务,这也支持了债权人在新债未履行时可请求原债务的权利。

综上所述,若以房抵债协议未履行,且该协议被认定为新债清偿(即未明确消灭原债务),则债权人完全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判决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