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可以到被送达人单位送达。具体送达方式及规定如下:
直接送达:
- 法律文书可以直接送交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这通常包括被送达人的单位。因此,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送达人可以将法律文书送至被送达人的单位,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收。
留置送达:
- 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单位,这也视为送达。
其他送达方式:
- 除了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外,还有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方式。但在这些方式中,直接送达至被送达人的单位仍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确实可以到被送达人的单位进行送达,但应确保送达过程符合法律程序,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收或采取其他法定方式确保送达的有效性。如果您在送达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