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不立案造成的损失谁承担”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是否能要求赔偿以及由谁承担损失,取决于未能立案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归属。
若因法院自身原因未立案:
- 如若是因为法院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上的小瑕疵而未能立案,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给予赔偿。法院可能会采取补救措施,如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更正错误,但赔偿并非常规做法。
- 然而,如果法院存在故意拖延立案、违法违规操作等明显过错,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那么当事人有权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纠正错误,并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或救济。但这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法院的过错。
若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未立案:
- 如果未能立案是因为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诉讼时效等,那么损失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法院承担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述,法院不立案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法院的原因导致未立案,并且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院的过错,那么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或救济。但如果是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未立案,则损失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应仔细审查自己的材料和证据,确保符合立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