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给探视和拒付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分别受到不同法律规定的调整。下面我将分别进行分析和说明:
一. 关于前妻不给探视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前妻不能阻止你探视孩子,她有义务协助你实现探视权。
探视权受阻可提起诉讼:如果前妻拒绝协助你探视孩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保障你的探视权。
二. 关于前妻拒付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抚养费支付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前妻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支付。
拒付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前妻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履行支付义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她仍然拒绝支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措施来迫使她履行支付义务。
总结:前妻不给探视和拒付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分别受到《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调整。对于探视权受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协助;对于拒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并申请强制执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