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身权不能继承。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与作者的特定人身不可分离,通常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一般不能被继承。
- 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它属于作者个人,随着作者的死亡而终止,不能被继承。
-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是作者与作品之间关系的重要体现,同样不可转让和继承。
- 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反映了作者对作品的创作意图和风格掌控,也不能由他人继承。
-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是对作品精神性守护的体现,只有作者本人或其授权的人才能行使,同样不可继承。
因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著作人身权因其人身专属性,在作者死亡后通常不能被继承。如果有关于著作权继承的具体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