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 哪些不能继承-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5-08-18 婚姻家庭

不能继承的主要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存在一些特定行为会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行为会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只要继承人故意实施了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永久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为了独占或多得遗产,故意杀害了其他具有继承权的人,那么实施此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3. 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虐待则是指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且情节严重。实施此类行为的继承人也会丧失继承权。

  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这些行为都是对被继承人遗嘱的非法干预,如果情节严重,实施此类行为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同样是对被继承人自由意志的严重侵犯,如果情节严重,也会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有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的行为,但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可以恢复继承权。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人性改过自新的宽容和对被继承人自由意志的尊重。

总的来说,不能继承的遗产主要是那些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部分。同时,继承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也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