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失败还能再次谈判吗-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3-05 公司事务

单一来源采购失败后,通常不能再次进行谈判。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殊性

  1. 定义与条件: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通常用于特定情况,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 采购流程: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决定采用前,需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公示程序,以确保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 单一来源采购失败后的处理

  1. 不可再次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失败后,通常不能再次进行谈判。这是因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前提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一旦该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或采购失败,就意味着该采购项目在现有条件下无法继续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完成。

  2. 重新评估与决策:在单一来源采购失败后,采购人需要重新评估采购需求和市场情况,考虑是否调整采购方式或寻求其他解决方案。如果需要继续采购,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其他采购方式。

三. 相关法律依据

  1.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

  2.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四十条: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我的观点:单一来源采购失败后,通常不能再次进行谈判。采购人应重新评估采购需求和市场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继续完成采购任务。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