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开具无罪证明。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无罪证明的定义与开具条件
- 无罪证明,通常指的是证明一个人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件。
- 开具无罪证明的前提是,该人在法律上没有犯罪记录或者相关的犯罪记录已被撤销、封存或消灭。
二. 未成年犯罪记录的封存与影响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部分犯罪记录可以被封存,但并不是消灭。
- 封存并不等同于无罪,也不等同于犯罪记录被完全消除。在特定情况下,如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这些记录仍然可能被查阅。
三. 实际开具无罪证明的可行性
- 考虑到您提到的个体曾在十几岁时犯罪,并且现在已四十岁,即使其犯罪记录在当时因未成年而被封存,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开具无罪证明。
- 因为无罪证明是基于一个人在法律上没有犯罪记录的事实来开具的,而该人曾有犯罪记录,尽管可能被封存,但并不能改变其曾有犯罪的事实。
综上所述,由于曾有犯罪记录,即使该记录因未成年而被封存,也不能开具无罪证明。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处理相关事务,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