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哪些情况下不计入工作年限”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试用期是会计入工作年限的。然而,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况,试用期可能不计入工作年限或者存在特殊的计算方式。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
- 如果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这段试用期可能不会被计入工作年限。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可能并未得到法律的有效确认。
试用期被违法延长或滥用:
- 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试用期,如违法延长试用期时长。如果试用期被违法延长,超出法定试用期的部分可能不会被计入工作年限。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那么即使实际上存在类似试用期的考察期,这段时期也不会被计入工作年限。
非全日制用工:
-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即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同样不会计入工作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特定情况外,试用期通常是会计入工作年限的。而且,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对于试用期的计算或相关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士或机构以获取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