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是刑法第276条之一。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构成要件:
量刑标准:
实际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为人的支付能力、逃匿行为、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令支付情况等。同时,对于困难型欠薪,需要慎重把握入罪界限,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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