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评标结束后,合同签订后,发现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不会重新招标。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其未中标,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对于这种行为,应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其次,关于是否重新招标,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未中标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并不一定会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也不一定会对采购人以及参与投标的守法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不公正影响。因此,废标后一概重新采购,让采购人、守法供应商为违法供应商的行为承担后果和责任,并非法律本意。
最后,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现未中标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且该行为并未影响中标结果及合同效力,那么中标结果应不受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当然,如果虚假材料对合同履行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可能需要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法律措施。
综上所述,评标结束后,合同签订后,发现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般不会重新招标。但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