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职务犯罪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来说:
一. 根据犯罪性质与情节进行处罚
贪污罪:若国有参股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将根据其贪污的数额及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受贿罪: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的处罚同样依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按照贪污罪的处罚规定执行。
挪用公款罪:若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将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与失职罪:若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将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 自首与立功的处理
若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国有参股企业职务犯罪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后果来确定,具体处罚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量。我建议国有参股企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以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