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经济纠纷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主要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具体来说:

  1.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企业所得税税款。
    • 税收滞纳金。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即非公益性捐赠)。
    • 赞助支出。
    •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这些规定确保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更加公平、合理,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支出项目来逃避税收。如果你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或相关税务处理上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