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做劳动能力鉴定时资料不全专家需要证明已补上,会有通知吗”这一问题,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在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中,当您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这一环节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这是为了确保鉴定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于补正材料的通知:
- 通知方式:通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通过书面方式(如邮件、信函等)通知您需要补正的材料。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也可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等辅助方式提醒您。
- 通知内容:通知中会明确指出哪些材料缺失或需要补充,并可能给出补正材料的提交期限。
补正材料后的流程:
- 一旦您按照要求补正了全部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正式受理您的申请,并随机抽取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伤情鉴定。
- 鉴定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期限内(如15至20个工作日,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鉴定委员会将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
关于鉴定结果的通知:
- 鉴定结果同样会通过书面方式送达给您,如邮政快递(如EMS)邮寄给您、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方。这是最常见的通知方式,具有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 在某些地区,您也可能被允许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鉴定委员会办公地点直接领取鉴定结论书。
- 同样,部分鉴定机构可能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您鉴定结果已作出,提醒您注意查收邮件或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但这些方式通常作为辅助手段,不作为正式通知方式。
综上所述,当您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不全并需要补正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给予通知。补正材料后,他们将正式受理申请并进行鉴定,最终通过书面方式(可能辅以其他方式)将鉴定结果通知给您。因此,您无需担心错过任何重要信息,只需密切关注鉴定机构的通知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