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媳妇分居了,不给她钱是否可以,取决于你们之间的财产约定以及是否存在婚姻关系。下面我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 如果你们之间仍然存在婚姻关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虽然你们分居了,但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因此,如果一方在经济上确实需要帮助,另一方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给予适当的扶助。这并不是说必须给予固定的钱款,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决定。
- 如果分居是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且双方已经就财产问题达成了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履行即可。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到经济扶助的问题,那么是否给予钱款就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二. 如果你们已经离婚:
- 离婚后,夫妻双方就不再具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此时,你是否给她钱就完全取决于你的个人意愿和双方的约定。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就财产分割和扶助问题达成了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履行即可。
- 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那么你可以根据她的实际需要和你的经济能力来决定是否给予钱款。但这不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是基于道德和人道主义的考虑。
我的观点:在和媳妇分居的情况下,是否给她钱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状态、财产约定、实际需要以及经济能力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么最好按照协议来履行;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