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 这几种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非常轻微,且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就不认为是犯罪,从而不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轻微的盗窃行为,若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较小,可能被视为情节显著轻微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及《刑法》第八十七条。一旦犯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来确定,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如果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国家发布特赦令后被免除刑罚,那么也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特定犯罪分子免除刑罚的一种措施。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四项。某些犯罪案件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才能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如果没有提出控告,或者控告后又撤回的,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类犯罪通常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那么对其的刑事责任自然终止,不再进行追究。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六项。除了上述明确规定的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由法律特别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