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可以对评标结果 起诉.不属于受理范围-王肇逵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合同纠纷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提起诉讼,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将不属于受理范围。以下是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例如,一个与投标项目完全无关的第三方,试图对评标结果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将不被受理。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如果投标人只是笼统地表示对评标结果不满,但没有提供具体的投诉事项和有效线索,那么这样的投诉也将无法被受理。
  3.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这是为了确保投诉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如果投诉书缺乏这些要素,将不被受理。
  4. 超过投诉时效的。投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投诉,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那么投诉将不再被受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如果投诉事项已经得到了处理,并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其投诉,那么这样的投诉也将不被受理。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一旦投诉事项已经进入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那么它就不再属于可以受理的投诉范围。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我的观点是,投标人在对评标结果提起诉讼前,应仔细审查自己的投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时间浪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