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文字叙述错误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责任归属
- 招标人负责: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1.2条规定,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这意味着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叙述错误,作为清单的一部分,其责任也应由招标人承担。
- 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检查核实招标工程量清单缺损或错漏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这一要求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相违背,因此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民法典》第153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 清单编制要求
- 清单编制应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等,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编制不当导致文字叙述错误,责任自然在招标人。
三. 法律后果
- 合同变更或撤销:根据《民法典》147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招标文件文字叙述错误可能导致投标人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从而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 赔偿损失:若因招标文件文字叙述错误导致投标人受损,《民法典》157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即招标人)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文字叙述错误的责任明确应由招标人承担。这不仅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也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责任承担的原则相一致。因此,在招标文件出现文字叙述错误时,招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