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赡养老人的申报,即使姐姐已经退休,你仍可以选择由你一人进行申报。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 赡养老人的个税申报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有赡养老人支出的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这部分支出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二. 非独生子女的分摊规定
- 若为非独生子女,即存在多个赡养人时,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种分摊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 赡养老人的定义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论赡养一个还是多个老人,都统一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四. 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被赡养老人的身份证明、纳税人与被赡养老人的关系证明等。
- 在个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被赡养老人的基本信息、纳税人与被赡养老人的关系、分摊的扣除额度等。
- 提交申报并等待审核: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申报,并等待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纳税人即可享受相应的扣除。
我的观点是,虽然你可以选择由你一人进行赡养老人的个税申报,但务必确保按照法律规定与兄弟姐妹进行扣除额度的分摊,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正确填写个税申报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