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生 丢弃的行为的行政处罚-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侵权纠纷

对于非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实会面临行政处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核心结论

非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生、丢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流程

  1. 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同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2. 立案: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3. 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会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询问或检查,并制作笔录。在收集证据时,还可能组织聘请鉴定。若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 审查和决定:部门法制机构会对调查结果和拟作出的处罚进行核审,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对于重大案件,还需集体讨论决定。一旦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告知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若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将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 执行: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如补种、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等。

  7. 复议或诉讼: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在此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四、法律建议

  1. 遵守法律法规:公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引进、放生或丢弃野生动物。

  2.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3.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若发现有人非法引进、放生或丢弃野生动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非法将从境外引进的水生野生动物放生、丢弃是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建议公众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