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有正常能力却不管父亲,老人有权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儿女的法律责任。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表明,无论儿女的经济状况如何,只要他们具备正常能力,就必须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儿女作为赡养人的具体职责,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
二. 分析与建议
- 赡养义务的强制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不能因个人意愿或经济状况而免除。如果儿女有正常能力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实际上是在违反法律。
- 老人的权利:老人作为被赡养人,有权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女不履行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女承担赡养责任。
- 寻求法律帮助:在实际操作中,老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社区、民政部门或老年人组织寻求帮助和支持。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儿女有正常能力却不管父亲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老人有权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建议老人在遇到这类问题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