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却适用简易程序可否申请再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再审的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具体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二、程序适用错误与再审
关于您提到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却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这实际上属于审判程序中的错误。然而,并非所有程序错误都能直接构成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通常只有当程序错误严重到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时,才可能构成再审的理由。
具体来说,如果简易程序的适用导致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严重剥夺,或者影响了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法律的正确适用,那么这种程序错误可能构成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但仅仅因为程序上的轻微瑕疵或者不影响案件实体结果的程序错误,通常不足以成为申请再审的依据。
三、申请再审的具体途径
如果您认为案件存在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却适用简易程序等严重程序错误,且这些错误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再审:
提交再审申请书:向作出原判决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明确指出原判决存在的错误及申请再审的理由。
提供相关证据:在再审申请书中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再审请求。这些证据可以是新的证据,也可以是原审中未充分质证的证据。
等待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将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您的再审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将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将裁定驳回申请。
四、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虽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却适用简易程序”可能属于程序错误,但并非所有程序错误都能直接构成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您需要仔细评估这种程序错误是否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并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交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