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支出最多能退税的金额为2400元。
一. 赡养老人退税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二. 退税金额的计算
- 既然您提到的赡养老人费用为18000元,我们假设这是一年的总费用。按照上述规定,无论实际支出多少,每月的扣除标准定额是2000元(独生子女)或1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
- 因此,一年的扣除额度为2000元/月 * 12月 = 24000元(独生子女)或1000元/月 * 12月 = 1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
- 由于实际支出18000元低于独生子女一年的扣除额度24000元,因此退税将基于实际支出进行,即最多退税18000元对应的税额。但由于税额计算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来确定的,并不是直接退还18000元。
- 假设您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仅为示例,实际税率可能不同),那么最多能退的税额为18000元 * 20% = 3600元中的一部分,但受限于年度最高扣除额度24000元,实际退税额将按照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后得出,且不超过2400元(因为即使支出18000元,但按照定额扣除标准,一年最多只能扣除24000元,所以退税也以此为限)。
三. 实际退税额的确定
- 实际退税额还需要根据您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已预缴税额、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综合计算。
- 因此,无法仅凭赡养老人支出18000元这一信息就确定具体的退税金额,但最多不会超过2400元。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支出18000元最多能退的税费金额为2400元,具体退税额还需结合您的其他税务情况综合计算。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